校相关学院:
《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2025年)招标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经校科技处审批同意发布,现面向学校相关学院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校科研工作部署,聚焦我省水权水市场改革及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立足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特色优势研究方向,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助力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青年项目0.2万元。
三、招标项目申请人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作为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除负责人外,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6位。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4.已承担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智库项目、基地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招标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的方式。
2.招标项目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智库报告等。项目完成时限为3年。
3.凡以招标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招标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申报受理及材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招标项目申报的规范要求。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文档:包括PDF版本项目申请书、PDF版本论证活页(电子文档以人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
六、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2日—6月27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E-mail: 605074824@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36539931
地址: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瑶湖校区济民楼B502室
附件:
1.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2025年度招标项目课题指南
2.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招标项目申请书
3.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水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2日